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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是怎样产生的?这个机构的工作职责有哪些?

发布:2018-10-30 10:26,更新:2010-01-01 00:00

  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的产生


  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是教代会设立的专门工作委员会。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在教代会主席团的领导下负责提案工作,由主任、副主任和委员若干人组成,其成员由校工会委员、校工会工作人员及部分教代会代表组成。委员实行常任制,任期与教代会届期相同,届内成员如需调整,可按规定进行增补。


  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一般设在学校工会办公室,负责提案的登记、整理、汇总、传递和归档等日常工作。



  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职责


  1.负责教代会代表提案的征集,分类整理,审议确定立案的提案和作为意见、建议处理的提案。 


  2.将所有立案的提案进行分类,经分管领导审批后,与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签定承办落实协议书,由承办单位提出具体落实措施和时间。


  3.定期组织代表督促、巡视、检查提案落实情况,采取不同形式向代表团团长、提案人及全院教职工通报提案落实情况。


  4.向提案人通报提案办理情况并征求对填处理意见的反馈,根据需要,可组织提案人与承办部门(单位)进行沟通或座谈。


  5.对不予立案的提案,负责转交有关部门或向提案人说明。


  6.在每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时,向教代会报告提案落实情况及本次教代会提案征集情况的报告。


  7.组织提案工作评优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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